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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索引号: 4305000042/2025-0312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交警支队
发文日期: 2025-02-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2-13 有效期: 长期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人(见附件)实施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作出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决定,已经超过15日未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经我大队依法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短信告知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30日内仍未接受处理。现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大队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在公告期内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到我大队提出陈诉和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两千元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在被告知后5日内向我大队直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产生滞纳金后果自负。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交警大队办公地址: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邵阳市北塔区北塔路>

  特此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  

拟对饮酒/违法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违法时间

违法地址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拟作出行政处罚

1

谢芝春

4305221992****2875

2024-12-01 22:14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西湖北路与云山路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罚款1000,暂扣驾驶证6个月

2

危节粮

4305221976****2178

2024-07-10 14:53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与湘窖路口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第四项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3

雷武林

4305031984****3512

2024-07-04 00:53

邵阳市北塔区资江北路邵阳市资江北路与回水巷路口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二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四十毫克/一百毫升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二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四十毫克/一百毫升的,罚款1000,处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罚款500元

4

孙伟

4305111968****8018

2023-12-08 21:32

邵阳市北塔区槐树村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四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六十毫克/一百毫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罚款1000,处行政拘留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酒精浓度在四十毫克/一百毫升以上,不足六十毫克/一百毫升的,罚款1500,处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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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电话:0739-51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