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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是市公安局管理的副处级执法行政机构,主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的地方性规章、政策。(二)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侦破公安交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做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评工作。(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建设、城乡道路和安全设施规划以及城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营运车辆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四)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设置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的检测。负责全市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发放及驾驶人管理的有关工作。(六)指导基层交警安全组织的建设,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发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七)组织、参与和协调重大交通警(保)卫工作,协调、处置道路上的重大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八)负责市区交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九)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计划财务和装备工作;负责省、市财政安排的交通管理专项经费的核算、管理和监督;监督、检查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有关财经纪律的情况。(十)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应用规划,负责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十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十二)负责城市出租车辆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单位共有干警职工320人,退休人员74人,协警370人,劝导员151人。本单位共设22个职能机构,分别是:
(一)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监察、法制科、勤务督察科 、行政财务装备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科 、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安全事故指导科、宣传中心 、交通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车辆管理所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所 、机动车安全检测管理所。
(二)直属大队(8个) :交通设施管理大队 、交通违法教育处理大队(原直属大队) 、特警大队 、低速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双清大队、大祥大队、北塔大队 。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决算,2015年决算总收入1416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0.60万元,其他收入98.42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019.26万元,合计数17188.28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5年总支出14898.0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4222.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0.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90.22万元,合计数17188.28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决算总支出14799.6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90.22万元,合计数17089.8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2015年支出14123.94万元,其中包括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7.55万元;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4084.39万元;其他公安支出2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5万元,包括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36.08万元(其中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3.19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3.4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9.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03.69万元,抚恤支出23.09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13.19万元,其他抚恤支出4.60万元)。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5万元,该支出为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180.10万元,该支出为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没有该项目的收入与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314.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7.21万元;公务接待费13.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少22.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3.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93.35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12.45万元)。本单位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数比年初预算节约27.27万元;比2014年节约104.5万元,其中接待费比2014年减少13.99万元,主要是接待人次较上年有较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比2014年节约90.51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了勤务模式,减少了车辆使用频次。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没有单独核算的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