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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
  • 发布时间: 2021-03-02 09:39
  • 来源: 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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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在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贯彻落实《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现场,来自省、市12家新闻媒体,通过聚焦方式,对电动自行车车管理办法实施进行现场报道。

会上,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邓峰从推进协同共治、加强源头管控、规范登记通行、加强保障监督、完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3月1日在全省正式实施的《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市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刘定湘,从落实全省管理“办法”实施、开展全市顽瘴痼疾治理、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全市“百日会战”整治等多个方面工作需要,阐明了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背景。还从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驾驶人任性违法率高、损害文明城市形象涉及面广、涉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大等角度,剖析了当前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他明确指出,只有严格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车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强力严管、加强保障”等多种方式,才能规范全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提供有力保障。

3月1日,全市交警将按照“办法”要求,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利用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大力普及“七不准一自觉”骑车法则,让群众骑车出行时,主动做到不逆向、不闯红灯、不超员超载、不乱停乱摆、不违反规定车道、不安装晴雨伞、不未佩戴安全头盔和自觉购买保险行驶,不断提升大家的安全意识。

►二是推行多种方式强力整治,邵阳交警将利用指挥中心+铁骑+无人机+民警“四位一体”的智慧新勤务模式,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实施四个“零容忍”整治,即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零容忍、逆向行驶零容忍、超座3人以上零容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零容忍。

► 三是采取系列举措加强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交警支队将通过保障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路权、建好“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专业监管平台、搞好未能设置非机动车道路段陶瓷颗粒铺设等系列举措,为电动自行车规范出行提供安全保障。

会上,全体新闻媒体一致表示,一定按照《湖南省电动自行车车管理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通过法规解读、案例剖析、违法曝光、评论热议等多种方式,不断聚焦宣传,在“报、网、端、微、屏”等全媒领域,掀起新一轮的浓厚宣传氛围,让更多群众熟知湖南省新出台的与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的“办法”,帮助大家提升安全意识,自觉做到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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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电话:0739-51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