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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班子成员分工的决定
因工作需要,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刘定湘 交警支队支队长
代表市公安局党委分管交警,主持交警支队全盘工作。
申宏伟 党委副书记、政委
协助支队长主持全盘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主管政工科、纪检监察室、勤务督察科、办公室、指挥中心、交通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
梁纪彬 党委副书记、副支队长
协助支队长、政委主持日常工作,分管行政财务装备科、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科、交通设施管理大队、协助管理办公室、指挥中心、交通安全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新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袁卫新 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分管车辆管理所、机动车驾驶员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检测管理所、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低速汽车交通安全管理大队、特警大队、大祥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联系邵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肖国红 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分管交通违法教育处理大队、宣传中心、双清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联系武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吕绍斌 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分管法制科、交通安全事故指导科,联系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张珊珊 党委委员、副政委兼政工科长
分管政工科、机关党总支、工会、妇联、团委、纪检监察室、勤务督察科、北塔交通秩序管理大队,联系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罗文忠 党委委员、副支队长
分管中心工作、主持扶贫工作,联系绥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洞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