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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索引号: 4305000042/2025-03165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交警支队
发文日期: 2025-05-2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5-20 有效期: 长期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人(见附件)实施的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应当作出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决定,已经超过15日未到我大队接受处理。经我大队依法邮寄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短信告知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在30日内仍未接受处理。现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我大队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天。在公告期内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到我大队提出陈诉和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两千元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在被告知后5日内向我大队直接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产生滞纳金后果自负。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交警大队办公地址: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邵阳市北塔区北塔路>

  特此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塔大队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拟对饮酒/违法驾驶机动车驾驶员作出行政处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证件号码

违法时间

违法地址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拟作出行政处罚

1

邓大兴

43051119530****517

2025-03-11 13:54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西湖北路与云山路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罚款2000元;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

2

李又生

43052219680****17X

2025-02-21 13:04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西湖北路与云山路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摩托车、拖拉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20毫克以上不足40毫克的):罚款1000;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摩托车、拖拉机):罚款200元。

3

何明

43052219960****076

2024-12-20 20:49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西湖北路与云山路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罚款2000元;

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罚款1900元。

4

谢晓民

43051119591****517

2025-02-12 13:27

省道236191公里500米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罚款2000元;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

5

何国华

43051119640****510

2025-02-21 13:23

邵阳市北塔区西湖北路西湖北路与云山路口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罚款2000元;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罚款20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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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联系电话:0739-516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