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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修理业是公安机关管理的传统特种行业,也是治安管控的重要阵地。在当今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社会管理工作广泛深刻融合的大背景下,推广应用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机修业系统”),推动落实机动车承修验证登记制度,从行业管理角度看,可以实时采集机修企业大量人、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报警功能,对盗抢、走私、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进行快速精确打击;从服务实战大局高度看,可以将采集的机修业动态治安信息融入全省治安防控平台数据库,与各类治安信息进行关联互锁,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深入分析研判,为重点人员管控、重点地区防范以及案件侦办、事件处置等众多实战需求提供服务。2017年,我厅建设并在全省推广应用了机修业系统,向全省机修业经营者免费提供系统使用、培训、升级、维护服务。截至目前,全省联网机修企业5429家,累计采集上传机动车维修信息1937万条,比对报警抓逃35人。
目前,我国关于机修业治安管理的上位法依据是1999年公安部发布施行的《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公安部第38号令),明确了机修业经营者必须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并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承修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修理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2017年5月,我厅经过省政府“三统一”程序,出台了规范性文件《湖南省机动车修理业承修验证实名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效期为5年。现该《规定》已5年期满,为持续加强机修业治安管理,全面落实机动车承修查验、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修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和行政规章,我厅结合现有实际,修改完善了《规定》,现以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重新出台。
湖南省公安厅
2022年6月27日